厦门大学
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厦门大学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在数学类、物理学、化学类、生物科学类、历史学、哲学等专业领域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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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任一竞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一、二等奖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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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专业及计划
聚焦国家关键领域以及人才紧缺领域,突出基础学科支撑引领,结合学校国家一流建设学科、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以及学校优势学科,在数学类、物理学、化学类、生物科学类、历史学、哲学等6个专业进行招生。具体招生专业、招生科类及选考科目要求详见下表。
我校年强基计划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报名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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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4月10日至30日,考生登录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点击文末“阅读原文”跳转),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考生按所在省份我校投放的强基计划招生专业进行填报(填报专业有先后顺序),每位考生最多可报考我校6个专业志愿,不设置专业调剂。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
(二)报名考生均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三)考生确认
6月10日-20日,考生登录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点击文末“阅读全文”跳转)进行志愿确认,按要求签订参加我校考核承诺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确认志愿者,默认为放弃我校考核。放弃我校考核的考生将不入围我校考核。
对于确认参加我校考核后又无故放弃的考生,我校将通报生源省份考试招生机构并如实记入诚信档案。
(四)入围学校考核办法
1.6月26日前,确定入围我校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公示入围标准。
2.对于第一类考生,要求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性加分,下同)高出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省份按单独划定的相应分数线执行,下同),理科/首选物理类考生高出60分及以上、文科/首选历史类考生高出40分及以上、高考综合改革“3+3”模式省份高出40分及以上(高考总分非分的省份按总分分折算并四舍五入计算),其中报考数学类专业要求高考数学单科成绩达到分及以上。在此基础上,依据高考成绩,以我校在相关省份强基计划分专业招生计划数的6倍以内,按照专业优先的原则确定入围考生名单以及考核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末位同分同时入围)。
对于第二类考生,要求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入围考核专业为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
(五)交费确认和学校考核
入围考核考生须自公布入围考核名单之日起,至我校规定的日期之前凭报名号和身份证号登录厦门大学考试中心缴费系统(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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