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头籍届高校毕业生:
首先祝贺你们即将完成大学学业,走向社会,走向全新的工作岗位!各级人才公共服务机构是你们毕业后走向社会的第一站,按照国家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有关规定,毕业后离校未就业大学生学校要将档案寄回原籍。为了方便学籍档案管理,给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就业见习、创业贷款等系列公共就业服务,各高校可以将高校毕业生档案直接寄回原籍所在市、区(县)级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现将档案存放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毕业时暂未就业的学生,档案返回原籍时直接寄至户籍所在市、区(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以方便报到和办理存档手续。档案禁止个人自带。由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封装邮寄或派人专递。组织关系接收问题:学校党(团)委出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后,有工作单位的转接到工作单位党(团)组织,没有工作单位的转接到本人原户籍所在地基层党(团)组织。
档案邮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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