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健共融」理念的引入
「伤健PHAB」意指伤残(PhysicallyHandicapped)与健全(Able-Bodied)人士,并将二者结合为一,正正反映着伤、健融合的理念。
伤健概念于年10月引入香港。当时,英国伤健运动(PHABMovement)创办人玛利罗便臣女士(MaryRobinson)应英联邦信托基金会邀请访问香港,宣扬伤健精神。罗便臣女士认为,要在香港推行伤健运动,应该从介绍「伤健概念」──「伤健本平等,机会非怜悯(OpportunityNotPity)」香港社会作为开始,让各界社会人士了解伤残人士的真正需要,改变部分人士普遍对伤残人士的错误观念与成见,即使其承认人类生而平等的事实。不过,最值得强调的,却是透过提供自身实践的机会,去改变这个不完善的社会,改善对伤残人士的待遇(精神及肉体上),提供一切身体健康人士所能拥有及享有的教育、就业、交友、婚姻机会,使他们可以与身体健康人士在同一的世界、社会里一起共同奋斗、挣扎及生活。这才是伤健运动推行之正确方向。
「伤健共融」的基本价值观
社会公义SocialJustice
所有人都有同等价值,不论伤或健均具有同样权利去享用相同的服务、设施和货品。
例子:如果一所高级餐厅,因为一个人是伤残而直接或间接拒绝他进内用膳,就是没有将伤残人士当作与其他人相同的看待。
平等机会EqualOpportunity
所有人都应该得到相等的待遇,不论伤或健均应该拥有相同的机会和选择,以及承担「选择」背后的风险。
例子:一个需要双手用手杖辅助行路的伤残人士应征一份文职工作,其学历、能力都胜任,但因为伤残而没有机会和其他相近条件的人一同获邀面试,就是剥削了那位伤残人士的平等机会。
非类别化Non-Categorization
所有人都是独立个体,不论伤或健,均应尊重其独特性,并给予不同的选择。
例子:如果你看见一位左手肌肉痉挛的伤残人士,未考验就认定对方不能够流畅使用电脑,就是没有将每个人当作独立个体、有个别不同的能力,犯了先入为主地将他归入某一类别人士的毛病。
非分离化Non-Segregation
所有人都需要与不同人士接触的机会以扩阔生活经验,不论伤或健都应该有机会选择适合自己的生活方式。
例子:如果因为是伤残人士,就被安排到饭堂的指定位置/餐桌进膳,没有机会自己选择和其他人一起用膳,就是我们将他们与其他人隔离了,让他们没有融入社群当中。
为什么要推动「伤健共融」
平等机会委员会(平等机会)的《公众对残疾人士的态度基线调查》指出,虽然香港市民一般认为平等机会是重要的,但对残疾人士的负面标签、定型观念和偏见仍然普遍。从年平等机会公布的投诉个案中,57%是关乎残疾歧视的,当中不一定是设施的问题,不少的根源是与管理设施、提供服务及督导人员相关。残疾人士与健全人士的社交距离仍然严重,而要改变这些负面态度实在刻不容缓。
事实上,推动「伤健共融」是在维护社会的公义,是我们都相信「每个人都是平等」这普世价值的实践。透过共融的环境,社会才能够真正教育公民互相接纳和尊重。
「伤健共融」的实践
「伤健共融」的实践可分为四个层次:
要体现到「伤健共融」的基本价值,实体环境的协调固然需要继续,心灵上的工作亦应全力启动。惟有改变态度,减少偏见,才能建构真正「伤健共融」的社会。因此,是时候从伤、健人士并肩参与(AttendanceParticipation),迈向推动伤、健人士的双向交流(Interaction),彼此走近对方,建立友谊,在相处中互相了解,继而达致互相尊重、欣赏和勉励(Interdependence)。
「伤健共融」的推行
推行「伤健共融」的工作,无论是精心设计的共融活动,或在主流社会服务中融入伤残人士,均应该致力创造交流的平台,带动伤残人士融入社区,逐步拉近与健全人士的距离,建立起自然、和谐、共融的邻里社区生活。香港应该重点发展以下工作,以实践更高层次的「伤健共融」理念:
增加伤残人士参与主流社会活动的机会
由无障碍(barrier-free)概念发展到通用设计(universaldesign)概念,不只为伤残人士自身利益去争取环境设施的改善,更关顾到社区内不同需要的社群;
让伤残人士融入更多的主流社会服务(如青少年服务、家庭服务、教育、艺术发展等),增加他们的选择,也让他们有更多机会与不同人士接触,丰富他们的生活体验;
改变社会对伤残人士的负面看法和态度
唤起社会对实践高层次「伤健共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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